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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史的趣味性

1999-11-10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新时期以来,我国的学术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,文学史研究也越来越呈现出五彩缤纷的景象。“重写文学史”不再是一句令人振奋的宣言或口号,而成为许多学者孜孜以求的目标,并由此产生了不少富有新意的文学史著作。他们不约而同摒弃了那些陈旧僵化的模式,致力于体例与写法的双重突破:既鲜明准确地把握住整个文学发展的神秘脉胳,又深深切入每个作家纷繁复杂的精神内部,同时力求在表达上文采斐然。文学史研究的对象毕竟是文学,它理应拥有类似于文学的荡人心魄的魔力。

由任子峰和王立新主编的《欧美文学史传》(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4月出版),就是其中一部有份量的著作

编写者在文学史体例方面的大胆尝试令人耳目一新。我认为,这也许和他们对多年来已成模式的文学史写作的不满有关。本来,文学是人类精神自由的象征,对文学史的研究也不该陷入极其狭窄、极其单调的模式。这种模式的可怕之处在于,它常常把异常复杂的文学现象,归结到时代背景、社会意识、历史状况等笼统的“大概念”之下,进行简单化的阐述。因而不能具体地、细致地、贴切地深入到每个作家独一无二的创造中。《欧美文学史传》抛开了这一套模式,正是出于编写者对文学更认真的思考,对作家更真诚的尊重,在此基础上他们才具备了对文学写作的自觉意识。所以,他们从传记研究的独特角度来结构此书。主编在前言中说:“文学史从根本上说是由一个个具体作家的活动构成的,这种创作活动又是一个独特的毫不雷同的精神表现过程。时代精神和社会风云的变幻固然影响着每个作家,但这影响首先作用于作家的心灵,而后才能在作品中得到艺术的回应”。从这个意义上来看,文学史只能是作家的历史,是作品的历史,和作家相比,和他们呕心沥血精心创造的不朽作品相比,所谓“时代背景”、“社会观念”等都是一些“氛围”式的东西,这些东西怎样隐秘地引发了作家的写作,是一个很难破解的谜语,而且这谜语只能透过作家的生命体验、感悟能力和表达方式,才能得到某些破译。《欧美文学史传》就是通过史与传的结合,试图把握住个体作家与整体文学传统的联系:每个历史时期的文学状况,由一则短文来概括来描述,然后再具体分析每个代表作家。如“崇古典标举理性夸帝尊”之下,就是“莫里哀嬉笑怒骂讽权贵”,“弥尔顿失明苦吟《失乐园》”……“风雷激荡欧陆崛起浪漫派”之下,就是“尚自然华尔华斯湖畔吟”,“激扬狂放拜伦讴歌自由”,“大仲马奇思驰骋《三剑客》……这样既突出一个时代普遍的文学特征,又呈现出这普遍特征和每个作家创作个性之间隐秘的契合。

一本文学史著作,必然追求自身的学术价值,但学术价值不一定以丧失趣味性为代价。多年来,我们确实是被那些枯燥乏味的文学史折磨得害怕了:一个作家激情澎湃的血肉之躯,被抽象为干巴巴的木乃伊;一部才华迸射的作品,被阉割成一堆毫不相关的文字碎片。理论教条、概念术语,再加上公文般的语言,好像不是为了唤醒读者对文学的热爱而是在扼杀读者对文学的热爱。这样的文学史又怎么能够让我们对文学有所领悟呢,它本身就是一面墙,阻碍了人与文学那种亲密的、活生生的联系。读《欧美文学史传》,我们有一种久违的畅快淋漓的感觉。这是因为,编写者对其描述对象,不仅有理性上的认识和洞察,更有着感性上的共鸣。那些伟大的作家才可能在他们笔下栩栩如生地复活,那些不朽的杰作才能可能被他们挖掘出更多的震撼人心的魅力。编写者对每位作家的介绍和评价,凝聚着自己多年来的研究心血,我们在欣赏了他们流利而优美的文笔之后,更能接受他们的一些新鲜的见解。这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”雅俗共赏”,而表现出这样一种可贵的努力:让文学史的写作焕发真正的生机,让文学史的写作本身也成为一种严肃的创作。当然,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要求,文学史的趣味性也不该以丧失学术性为前提。

《欧美文学史传》在多方面做的探索是有益的。它证明在文学史研究的广阔天地里可以大有作为。甚至不妨有一部或几部以作品为线索构成的文学史,对于广大读者来说,作品其实比作家更重要也更永恒,法国诗人保罗·瓦莱里说:“世界的存在是为了写成一本书”,那么,文学史把作品提升到最重要、最醒目的位置又有何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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